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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食品安全法》遭遇“执行真空”
添加时间:2023-02-07 07:33:22 浏览次数:216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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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《食品安全法》已实施1个月了,我想办一家肉食品加工厂,苦等一个月却办不到证……”市民李先生日前致电双流县政务中心,咨询如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,但被告知“还要再等等”。政府相关部门解释,因缺乏相关细则,他们和办证商家都面临尴尬。(7月5日《成都商报》)
据了解,自《食品安全法》从6月1日起开始实施后,不仅仅成都地区,全国其他地区的质监、卫生、工商部门均反映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、食品流通许可证过程中,都遭遇了类似尴尬。根据新《食品安全法》,工商部门负责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。但现在既缺指导性文件,又涉及办公软件修改、人员职责调整、证照规格等诸多内容。如果拒绝办理,还有“行政不作为”的尴尬。如此一来,工商部门遭遇了两难的境地,不管是办还是不办,均不妥。
目前,虽然《食品安全法》已经实施一月有余,但是,其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,而且什么时候出台还是一个未知数,这使得《食品安全法》遭遇了“执行真空”,法律叫的响亮,实施起来却缺乏指导性的细则。
其实,纵观我国目前立法惯例,均是先出台法律,再出台配套的实施条例。这主要源于立法指导思想不明确,职能部门行政效率低下及相互协调有问题,使得一些细则的出台要比法律拖后很久。这也是造成《食品安全法》遭遇“执行真空”的根本原因。
新法与旧法不能实现正常“交接班”,新法出现“执行真空”,这种事情频频出现,理应引起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。笔者认为,一部法律出台,其执行细则应该提前,至少也该同时随主法出台,只有这样,新旧法律过渡才能顺利对接上,“执行真空”也就不会再出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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